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强化二级党组织日常监督,压实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交流与建设,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
二、考核内容
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徐州医科大学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规定(试行)》(徐医大委字〔2019〕14 号)情况,协助所在二级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校纪委组织开展,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校纪委委员、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为成员的考核组,统一开展考核工作。
四、考核标准与程序
考核总分为100分,分数构成如下: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10分、民主测评30分、履责记实情况30分、所在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30分。
(一)述责述廉报告。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个人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总分10分,重点围绕报告内容是否清晰、重点是否突出、成效是否显著等方面评分。
(二)民主测评。与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现场检查同步开展,总分100分,按30%折算。
(三)履责记实情况。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2023年履责记实平台报送数量和质量:总分30分,其中报送数量占15分,报送事项是否及时、准确占15分。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所在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总分100分,根据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数,按30%折算。
(五)公布结果。考核结果经校纪委全委会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纪委依据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考核结果评选出二级党组织纪检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个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校纪委对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靠后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进行约谈提醒。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重视考核工作,积极配合组织民主测评。
2.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工作情况。
中共徐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