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广东省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25名特约监察员。近段时间,各地监委陆续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记者梳理发现,3月29日,北京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为36名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3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20名特约监察员并颁发聘书。此前,黑龙江、江西、江苏、浙江、天津等省级监委,江苏徐州、浙江杭州等市级监委,也已聘请了特约监察员。
聘请特约监察员,是各级监委引入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此后各地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纷纷印发工作办法,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省纪委监委各部门和派驻(出)机构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部署,搭建工作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保障,为特约监察员充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介绍,广东省纪委监委印发《2019年广东省监委特约监察员工作要点及分工意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设立“特约监察员信箱”,对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江苏省纪委监委明确,特约监察员要强化监督意识,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道德、作风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规定,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是否廉洁自律、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为人处世等情况。
记者注意到,各地监委聘请的特约监察员,既有机关工作人员,也有企事业单位代表;既有专家学者,也有基层一线的代表。他们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方面具备独特优势。
黑龙江省监委特约监察员,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副主任、新闻广播党支部书记刘洪源常年策划主持监督问政节目,对“监督”并不陌生。“过去的监督多是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监督其他机关和单位,而这一次,监督对象变成纪检监察机关,意味着更重的责任担当。”刘洪源说。
“我将严格按照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规定,全面践行职责,逐条履行义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委特约监察员,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彤表示,将充分发挥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和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实现特约监察员这一制度社会效应最大化。(记者 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