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办公用房整改的要求和2018年9月30日学校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校纪委将开展办公用房整改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行政办公用房是否存在超标情况
二、督查步骤
1.自查自纠(1月18日至2月22日)
按照正处级不超过18平方/人,副处级不超过12平方/人、科级及以下不超过9平方/人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进行自查,对办公用房超标情况进行整改。
2.集中检查(2月25日至3月初)
学校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督查结果运用
对集中检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办公用房仍然超标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院(系)或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徐州医科大学纪委
2019年1月18日